評估癌症病人疼痛強度對於做出治療方針和計畫,有非常關鍵性意義。病人向醫生反映的疼痛強度,足以影響鎮痛藥種類的選擇、給藥途徑、用藥次數,也可據此解釋疼痛機制、存在的綜合征。例如,放療所導致的神經損傷性疼痛,一般不嚴重,如果已做放療的部位出現嚴重疼痛,則提示該部位有未發現的腫瘤。
疼痛性質可提示其病理生理改變情況。軀體傷害感受性疼痛,則定位準確,是銳痛、跳痛、壓迫樣疼痛。內臟傷害感受性疼痛,則彌散、空腔臟器所致時為絞痛或痙攣痛,臟器包膜、腸系膜所致時為鈍痛、銳痛、跳痛。神經病源性疼痛為灼痛、刺痛、電擊樣疼痛。
癌痛一般不僅限於某一局部,在轉移癌病人,痛處數量是決定疼痛對情緒、功能狀態給予影響的重要因素,因此在評估疼痛時必須問清楚。有些特定疼痛局部的分佈對診斷和治療頗有幫助。比方說,區別局灶性、多發性、廣泛性疼痛對治療方法的選擇,如神經阻滯、放療、外科治療非常重要。
疼痛分佈又對疼痛與器質性損傷之間的關係具有重要意義。“局灼性疼痛”意指一處的疼痛,又指損傷部位的疼痛。“牽涉痛”意指痛處離損傷部較遠,其類型可分為傷害感覺性疼痛和神經病源性疼痛,對此必須要區別,以便評估器質性原因。
癌痛有急性、慢性。急性疼痛發生時間短、呈一過性,發生時間明確,發生原因也易於確定。比如,化療後的胃炎、腰穿後的頭痛,可能伴或不伴呻吟、痛苦面容等疼痛表現,焦慮,廣泛性交感神經亢進症狀如出汗、血壓升高、心動過速。
慢性疼痛是指持續1個月以上的疼痛,時間超過急性病或損傷過程,可間斷反復發作,持續幾個月、幾年,時輕時重,隨腫瘤生長而嚴重,經抗癌治療腫瘤縮小時轉輕。慢性癌痛與情感紊亂(焦慮、抑鬱)、植物神經症狀也有關係,如厭食、睡眠障礙等。
原有輕、中度疼痛的基礎上,又發生一過性劇烈疼痛,稱為破痛(breakthroughpain)。突破痛可發生在急、慢性疼痛狀態。慢性癌痛中約1/3病人可發生突破痛,可因病人的隨意行為:運動、排尿、排便、咳嗽而誘發,也可因非隨意行為:腸脹氣等而誘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