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疼痛是每個人的主觀感受,因此,要給疼痛下一個準確定義,看似簡單,其實並不容易。全世界的科學家都在嘗試給它一個盡可能準確的定義。隨著科學與社會的發展及對疼痛認識的進展,有關疼痛的定義也在不斷更新中。
根據國際疼痛協會(IASP)有關疼痛的定義,就曾修改過,而且,仍在尋求更新。
1979 年,國際疼痛研究學會 (IASP) 將疼痛定義為
“An unpleasant sensory and emotional experience associated with actual or potential tissue damage, or described in terms of such damage.”
即:“疼痛是一種與組織損傷或潛在組織損傷(或描述的類似損傷)相關的不愉快的主觀感覺和情感體驗。”
幾十年來,隨著多學科交叉和慢性疾病模型的出現,科學家對於疼痛的理解更加深入。為了闡明疼痛的本質並更有效的治療疼痛,我們需要從“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角度, 重新修訂疼痛的定義。
目前 IASP 提出的疼痛新定義 為:
“Pain is a distressing experience associated with actual or potential tissue damage with sensory, emotional, cognitive, and social components.”
即疼痛的新定義為: “疼痛是一種與組織損傷或潛在組織損傷相關的感覺、 情感、認知和社會維度的痛苦體驗”。
科學家們對目前的定義仍不滿足,因為:
有鑒於此,IASP在2019年8月,重新對疼痛進行了新的定義:
“An aversive sensory and emotional experience typically caused by, or resembling that caused by, actual or potential tissue injury. ”
即:由現有或潛在的組織損傷引起感官厭惡和情感體驗。
這一新定義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