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慢性疼痛的最新分類(詳細內容)
2018年,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公佈了慢性疼痛的最新分類方法。其詳細內容如下:
慢性疼痛分為慢性原發性疼痛、慢性癌症相關性疼痛、慢性術後和創傷後疼痛、慢性繼發性肌肉骨骼疼痛、慢性繼發性內臟痛、慢性神經病理性疼痛和慢性繼發性頭痛或頜面痛七大類。
慢性疼痛(MG30)疼痛是一種與實際或潛在組織損傷,或與這類損傷描述相關的不愉快的感覺與情感體驗。
慢性疼痛是指持續或者反復發作超過3個月的疼痛。除外:急性疼痛(MG31)。
- 慢性原發性疼痛(MG30.0)
慢性原發性疼痛是指發生在身體的一個或多個部位,伴有嚴重情感障礙(焦慮、憤怒/沮喪或抑鬱情緒)或功能障礙(干擾日常生活和社交)的慢性疼痛。
慢性原發性疼痛是由生物、心理和社會等多因素共同導致的疼痛綜合征。除非有另外一個診斷可以更好地解釋所表現出的症狀,慢性原發性疼痛的診斷就可成立,不管是否存在確認的生物或心理因素。
需要考慮的其他慢性疼痛診斷包括慢性癌症相關性疼痛、慢性術後或創傷後疼痛、慢性神經病理性疼痛、慢性繼發性頭痛或頜面痛、慢性繼發性內臟痛及慢性繼發性肌肉骨骼疼痛。除外:急性疼痛(MG31)
1.慢性原發性內臟痛(MG30.00)
慢性原發性內臟痛是指位於胸腔、腹腔或盆腔的慢性疼痛,與嚴重的情感或功能障礙相關。不同內臟器官的典型牽涉痛表現可提示疼痛發生的解剖學位置。
慢性原發性內臟痛的臨床表現難以用慢性繼發性內臟痛進行更好地解釋,是由生物、心理和社會等多因素共同導致的疼痛綜合征。除非有另外一個診斷可以更好地解釋所表現出的症狀,否則慢性原發性內臟痛的診斷就可成立,不管是否存在確認的生物或者心理因素。
2.慢性廣泛性疼痛(MG30.01)
慢性廣泛性疼痛(chronic wide spread pain, CWP)是一種至少波及五分之四體表面積的彌漫性疼痛,與嚴重的情感障礙(焦慮、憤怒/沮喪或抑鬱情緒)或功能障礙(干擾日常生活和社交)相關。CWP是由生物、心理和社會等多因素共同導致的疼痛綜合征。只要疼痛部位具有典型的傷害性疼痛特徵以及確認的心理和社會因素,但未受到直接的傷害性刺激,CWP診斷是成立的。
除外:急性疼痛(MG31)包括:纖維肌痛綜合征。
3.慢性原發性肌肉骨骼疼痛(MG30.02)
慢性原發性肌肉骨骼疼痛是指發生在肌肉、骨骼、關節或肌腱的慢性疼痛,伴有明顯的情感障礙(焦慮、憤怒/沮喪或抑鬱情緒)或功能障礙(干擾日常活動和社交)。
慢性原發性肌肉骨骼疼痛是由生物、心理和社會等多因素共同導致的疼痛綜合征。除非有另外一個診斷可以更好地解釋所表現出的症狀,否則慢性原發性肌肉骨骼的診斷就可成立,不管是否存在確認的生物或者心理因素。
4.慢性原發性頭痛或頜面痛(MG30.03)
慢性原發性頭痛或頜面痛是指至少3個月內,有超過一半的天數發生的頭痛或頜面痛,伴有嚴重的情感障礙(焦慮、憤怒/沮喪或抑鬱情緒)或功能障礙(干擾日常活動和社交)。每天疼痛持續時間至少4小時(未經治療)或者每天出現幾次短暫的發作。
慢性原發性頭痛或頜面痛是由生物、心理和社會等多因素共同導致的疼痛綜合征。除非有另外一個診斷可以更好地解釋所表現出的症狀,否則慢性原發性頭痛或頜面痛的診斷就可成立,不管是否存在確認的生物或者心理因素。需要考慮的其他慢性頭痛或頜面痛的診斷屬於慢性繼發性頭痛或頜面痛。
除外:頭痛症包括:慢性偏頭痛(8A80.2),緊張型頭痛(8A81),三叉神經自主神經性頭痛(8A82),灼口綜合征(DA0F.0)。
4.1慢性偏頭痛(8A80.2)
頭痛每月發作15天或15天以上,持續超過3個月,這其中包括每月至少8天具有偏頭痛的特徵,並與藥物過度使用無關。
4.2緊張型頭痛(8A81)
緊張型頭痛是一種原發性和高度流行的頭痛症,大多數情況下疼痛是偶發性的。雖然可能存在顱周壓痛,但頭痛的發作頻率和持續時間高度變異,表現為沒有伴隨症狀的輕中度頭痛。在少數情況下,疼痛會加重,伴隨頭痛發作頻率增加,有時偶發性頭痛會消失。
4.3三叉神經自主神經性頭痛(8A82)
三叉神經自主神經性頭痛是一組相關的原發性頭痛症,以單側頭痛和三叉神經自發性疼痛為特點。該類疾病中,絕大多數頭痛持續時間較短,反復發作,但有時也有長時間的緩解期。
4.4灼口綜合征(DA0F.0)
灼口綜合征是一種伴有口中燒灼感或感覺遲鈍的慢性頜面痛,反復發作,有一半時間每天發作超過兩小時,病程超過3個月,詳細的臨床檢查未發現明顯的病灶,伴有嚴重的情感障礙(焦慮、憤怒/沮喪或抑鬱情緒)或干擾頜面部功能(如吃飯、打哈欠、說話等)。
灼口綜合征是由生物、心理和社會等多因素共同導致的疼痛綜合征。除非有另外一個診斷可以更好地解釋所表現出的症狀,否則灼口綜合征的診斷就可成立,不管是否存在確認的生物或者心理因素。
5.複雜性區域疼痛綜合征(8D8A.0)
複雜性區域疼痛綜合征(complexregionalpainsyndrome,CRPS)通常繼發於傷害性刺激(事件),表現為自發性疼痛或痛覺超敏/痛覺過敏,疼痛並不局限於受損神經分佈區域,而且疼痛嚴重程度與傷害性刺激程度不成比例。同時可伴有疼痛區域水腫、皮膚血流改變(溫度)或泌汗功能異常、運動功能或營養代謝障礙。
5.1複雜性區域疼痛綜合征I型(8D8A.00)
複雜性區域疼痛綜合征Ⅰ型是一種繼發於創傷的慢性疼痛疾病,通常只累及單個肢體,有時可擴散至其他肢體。該疼痛程度通常與創傷程度不成比例,並與肢體感覺、血管舒縮、汗腺分泌、營養及運動功能的變化有關。包括:反射性交感神經營養不良
5.2複雜性區域疼痛綜合征II型(8D8A.01)
複雜性區域疼痛綜合征Ⅱ型是一種由於部分神經及其分支損傷後產生的慢性疼痛疾病,通常累及單個肢體,有時可擴散至其他肢體。疼痛往往在神經損傷後立即出現。疼痛的性質主要為燒灼樣疼痛,一般為持續性疼痛,有時也會出現波動,常伴有感覺改變,包括痛覺超敏和痛覺過敏,也可發生肢體血管舒縮、汗腺分泌、營養和運動功能改變。包括:灼性神經痛。
二. 慢性癌症相關性疼痛(MG30.1)
慢性癌症相關性疼痛是指由原發癌症本身或轉移病灶(慢性癌痛)或癌症治療(慢性癌症治療後疼痛)所引起的疼痛。慢性癌症相關性疼痛與癌症病人合併疾病引起的疼痛不同。慢性癌症相關性疼痛應該是由癌症本身或癌症治療引起的疼痛;若疼痛病因不明,則應把此類疼痛歸於原發性疼痛。
1.慢性癌痛(MG30.10)
慢性癌痛是指由原發癌症本身或癌症轉移而導致的慢性疼痛。慢性癌痛應該是由癌症引起的疼痛;若疼痛病因不明,則應把此類疼痛歸於慢性原發性疼痛。
2.慢性癌症治療後疼痛(MG30.11)
慢性癌症治療後疼痛是指任何治療原發性腫瘤或轉移性腫瘤所引起的疼痛。最常見的類型有:
(i)化療引起的慢性多發性神經痛(chemotherapy-inducedpolyneuropathy,CIPN):口服或靜脈化療引起的慢性周圍性神經病理性疼痛。
(ii)放療後慢性疼痛:放療區域內神經系統延遲性局部損傷導致的慢性疼痛。這種疼痛有別于腫瘤復發或病人原有合併疾病所引起的疼痛。其他可能引起疼痛的治療包括手術和激素治療。
三. 慢性術後或創傷後疼痛(MG30.2)
慢性術後或創傷後疼痛是指因手術或組織損傷(包括燒傷在內的各種創傷)而產生或加劇的疼痛,其持續時間超出組織癒合時間,即在手術或組織創傷後至少持續3個月。疼痛部位常位於手術範圍或組織損傷區域之內,或相對應的神經支配區域,以及由軀體深部或內臟組織手術或損傷對應的皮節區域。診斷還需排除原先已經存在疼痛的病因,包括感染、惡性腫瘤等。外科手術的種類決定了術後和創傷後慢性疼痛多為神經病理性疼痛。神經病理性疼痛的機制固然重要,但疼痛的類別更須明確。術後或創傷後慢性疼痛的病因應當很明確,否則應考慮該疼痛為慢性原發性疼痛。
1.創傷後慢性疼痛(MG30.20)
創傷後慢性疼痛是指組織損傷(涉及任何創傷,包括灼傷)後產生的或逐漸增強的疼痛,且持續時間超出正常癒合過程,即組織創傷後至少3個月。疼痛既可局限於損傷區域,投射到該部位的神經支配區域,也可牽涉到皮節(手術/損傷後牽涉到深部軀體或內臟組織)。需要排除感染、惡性腫瘤等其它原因引起的疼痛以及既往已有的持續性疼痛。創傷後慢性疼痛通常是神經病理性疼痛。雖然神經病理性疼痛的機制至關重要,但這種類型疼痛應該診斷為創傷後慢性疼痛。創傷後疼痛的病因應該是明確的;如果疼痛病因不明,則應把此類疼痛歸為慢性原發性疼痛。包括:急性頸部扭傷後(揮鞭樣損傷)僅有頸部疼痛、僵硬或壓痛(NA23.40)、急性頸部扭傷後(揮鞭樣損傷)伴有肌肉骨骼症狀的頸部疼痛(NA23.41)、急性頸部扭傷後(揮鞭樣損傷)伴有神經病理性體征的頸部疼痛(NA23.42)、脊髓損傷後相關的慢性中樞性神經病理性疼痛(MG30.50)、腦損傷後相關的慢性中樞性神經病理性疼痛(MG30.50)。
2.術後慢性疼痛(MG30.21)
術後慢性疼痛是指發生於外科手術後,且持續時間超出正常癒合過程,即術後至少3個月的慢性疼痛。疼痛局限於手術部位,投射到該部位神經的支配區域,或牽涉到皮節(手術/損傷後牽涉到深部軀體或內臟組織)。需要排除感染、惡性腫瘤等其它原因引起的疼痛以及既往已有的持續性疼痛。術後疼痛的病因應該是明確的;若疼痛病因不明,則應把此類疼痛歸為慢性原發性疼痛。依據手術類型,術後慢性疼痛通常是神經病理性疼痛。雖然神經病理性疼痛的機制至關重要,但這種類型疼痛應該診斷為術後慢性疼痛。
四. 慢性繼發性肌肉骨骼疼痛(MG30.3)
慢性繼發性肌肉骨骼疼痛是指骨骼(包括脊柱與關節)、肌肉、肌腱或相關軟組織的慢性疼痛。慢性繼發性肌肉骨骼疼痛是一組表現各異的慢性疼痛,源於局部或全身病因引起的骨骼(包括脊柱與關節)、肌肉、肌腱和相關軟組織的持續傷害感受性刺激,也可與深部軀體損傷有關。疼痛可能是自發的或運動誘發的。如果疼痛與內臟病變有關,考慮診斷為慢性內臟痛更為恰當;如果疼痛與神經病理性機制有關,應當編碼在慢性神經病理性疼痛分類中;如果疼痛機制是非特異性的,則慢性肌肉骨骼疼痛應該編碼在慢性原發性疼痛分類中。
除外:急性疼痛(MG31),慢性神經病理性疼痛(MG30.5),慢性原發性疼痛(MG30.0),慢性繼發性內臟痛(MG30.4)。
1.持續性炎症引起的慢性繼發性肌肉骨骼疼痛(MG30.30)
持續性炎症引起的慢性繼發性肌肉骨骼疼痛是指由於骨骼(包括脊柱與關節)、肌腱、肌肉、軟組織的炎症機制引起的慢性疼痛。疼痛可能是自發的或運動誘發的。它以炎症的臨床特點為特徵,包括對疼痛刺激敏感性的增加。
2.結構改變相關的慢性繼發性肌肉骨骼疼痛(MG30.31)
結構改變相關的慢性繼發性肌肉骨骼疼痛是指由於骨骼(包括脊柱與關節)或肌腱的解剖學結構改變引起的機制不明的慢性疼痛。結構改變需要從臨床檢查來推斷和/或影像學檢查來證明。疼痛可能是自發的或運動誘發的。它以腫脹、痛覺超敏或運動功能受限為特徵。
3.神經系統疾病引起的慢性繼發性肌肉骨骼疼痛(MG30.32)
神經系統疾病引起的慢性繼發性肌肉骨骼疼痛是指與外周或中樞神經功能障礙相關的骨骼(包括脊柱與關節)、肌腱或肌肉的慢性疼痛,包括運動功能改變和感覺功能改變引起的疼痛。神經系統疾病引起的生物力學功能改變能夠啟動肌肉骨骼組織中傷害性感受器。疼痛可能是自發或運動誘發。
五. 慢性繼發性內臟痛(MG30.4)
慢性內臟痛是指源自頭頸部及胸腔、腹腔和盆腔內臟器官的持續性或反復發作性疼痛。疼痛的內臟病因應該是明確的;如果疼痛病因不明,則應把此類疼痛歸為慢性原發性疼痛。除外:神經病理性疼痛(8E43.0)
1.機械因素引起的慢性內臟痛(MG30.40)
機械因素引起的慢性內臟痛是指空腔臟器由於:
①內部阻塞物移動(如結石)或狹窄,伴有阻塞物/狹窄上方的擴張而引起的慢性疼痛;
②內臟器官的韌帶和血管牽拉或內臟器官受到外部壓迫而引起的慢性疼痛。
2.血管因素引起的慢性內臟痛(MG30.41)
血管因素引起的慢性內臟痛是指到達或源自頭頸部、胸腔、腹腔和盆腔內臟器官的動脈和/或靜脈血管的改變引起的慢性內臟痛,或血管系統引起其它部位的疼痛。
3.持續性炎症引起的慢性內臟痛(MG30.42)
持續性炎症引起的慢性內臟痛是指頭頸部及胸腔、腹腔或盆腔的內臟器官的長期炎症引起的慢性疼痛。
六. 慢性神經病理性疼痛(MG30.5)
慢性神經病理性疼痛是由軀體感覺神經系統損傷或疾病引起的慢性疼痛。疼痛可能是自發的或誘發的,如對疼痛刺激的反應增強(痛覺過敏)或對正常非疼痛刺激的痛覺反應(痛覺超敏)。慢性神經病理性疼痛的診斷有賴於神經系統損傷或疾病病史,疼痛的部位應與相應的神經解剖學部位一致。反映軀體感覺神經系統受累的陰性(如感覺減退或缺失)和陽性(如痛覺超敏或痛覺過敏)感覺症狀或體征必須與受累神經組織的支配範圍相符。
1.慢性中樞性神經病理性疼痛(MG30.50)
慢性中樞性神經病理性疼痛是指中樞軀體感覺神經系統的損傷或疾病引起的慢性疼痛。疼痛可能是自發的或誘發的,如對疼痛刺激反應性的增加(痛覺過敏)或對正常非痛性刺激的疼痛反應(痛覺超敏)。中樞性神經病理性疼痛的診斷需要中樞神經系統損傷或疾病的病史以及疼痛具有合理的神經解剖學分佈。中樞軀體感覺神經系統受累引起的陰性(如感覺減退或缺失)和陽性(如痛覺超敏或痛覺過敏)的感覺症狀或體征必須與受累的神經支配區域相符。
2.慢性周圍性神經病理性疼痛(MG30.51)
慢性周圍性神經病理性疼痛是指周圍軀體感覺神經系統的損傷或疾病引起的慢性疼痛。疼痛可能是自發的或誘發的,如對疼痛刺激反應性的增加(痛覺過敏)或對正常非痛性刺激的疼痛反應(痛覺超敏)。周圍性神經病理性疼痛的診斷需要周圍神經系統損傷或疾病的病史以及疼痛具有合理的神經解剖學分佈。周圍軀體感覺神經系統受累引起的陰性(如感覺減退或缺失)和陽性(如痛覺超敏或痛覺過敏)的感覺症狀或體征必須與受累的神經支配區域相符。包括:三叉神經痛(8B82.0),帶狀皰疹後神經痛(1E91.5)
2.1三叉神經痛(8B82.0)
三叉神經痛是局限於三叉神經一個或多個分支區域的頜面部神經病理性疼痛。疼痛反復發作、突發突止,可由無害刺激觸發,常類似於電擊樣或被描述為射擊樣或刀割樣。一些病人在發作間期仍然有持續性疼痛。
2.2帶狀皰疹後神經痛(1E91.5)
帶狀皰疹後神經痛的定義為帶狀皰疹起病或癒合後持續時間≥3個月的疼痛。三叉神經第一支(眼支)支配區和胸段皮節區是帶狀皰疹後慢性疼痛最常發生的部位。帶狀皰疹後神經痛可始於皮疹伴隨的急性疼痛,或經歷一段無痛的間歇後再出現。自發性疼痛可表現為持續性或間歇性發作。誘發的疼痛,常表現為對疼痛刺激反應增強(痛覺過敏)或對正常非疼痛刺激的痛覺反應(痛覺超敏)。陰性(如感覺減退或缺失)和陽性(如痛覺超敏或痛覺過敏)的感覺症狀或體征必須與受累的顱神經支配區或外周神經的皮節區相符。
七. 慢性繼發性頭痛或頜面痛(MG30.6)
慢性繼發性頭痛和頜面痛包括所有具有潛在原因的頭痛和頜面部疼痛性疾病,在至少三個月內有至少一半時間發生疼痛。每天疼痛的持續時間至少4小時(未治療)或每天發生幾次較短的發作。如果疼痛病因不明,則應把此類疼痛歸為慢性原發性疼痛。除外:未明確的面部急性疼痛(MG31.0)和未明確的急性頭痛(MG31.1)。包括:繼發性頭痛(8A84),顱腦創傷性急性頭痛(8A84.0),顱腦損傷性持續性頭痛(8A84.1),頭部或頸部外傷性頭痛(8A84.Y),顱內或頸部血管的病變引起的頭痛(8A84.Y),非血管性顱內病變引起的頭痛(8A84.Y),身體機能失調引起的頭痛(8A84.Y),面部或頸部病變引起的頭痛或面部疼痛(8A84.Y),化學物質引起的頭痛(8A84.Y),化學物質戒斷引起的頭痛(8A84.Y)和藥物過度使用性頭痛(8A84.Y)。
1.慢性繼發性口頜面痛(MG30.60)
慢性繼發性口頜面痛包括病因明確的口頜面部疼痛性疾病,至少三個月內有至少一半時間發生疼痛。疼痛持續時間(未治療)從幾小時到每天幾次較短髮作不等。
2.慢性牙痛(MG30.61)
慢性牙痛是指牙齒或相關組織(牙髓、牙周或牙齦疼痛)疾病引起的慢性疼痛,至少三個月內至少有一半時間疼痛發作,每天發生兩小時或更長時間的疼痛。典型的致病因素是齲齒、牙齒或相關組織的創傷。除了臨床檢查外,影像(口內X線、CT掃描等)可能有助於正確診斷。如果疼痛病因不明,則應把此類疼痛歸為慢性原發性疼痛。
3.慢性頭痛或口頜面部神經病理性疼痛(MG30.62)
4.慢性繼發性顳下頜關節紊亂引起的頭痛或頜面痛(MG30.63)
慢性繼發性顳下頜關節紊亂病疼痛是指持續性炎症(如感染、晶體沉積或自身免疫性疾病)、結構改變(如骨關節炎或退行性關節炎)、外傷或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引起的顳下頜關節、咬肌或顳肌的慢性疼痛。三個月內至少一半時間發生疼痛。每天疼痛的持續時間至少4小時(未治療)或每天幾次短暫的發作。如果疼痛病因不明,則應把此類疼痛歸為慢性原發性疼痛。
5.繼發性頭痛(8A84)慢性繼發性頭痛是指至少3個月內有至少一半時間發生具有潛在原因的頭痛。每天疼痛的持續時間至少4小時(未治療)或每天發生幾次較短的發作。
5.1顱腦創傷性急性頭痛(8A84.0)顱腦創傷性損傷引起的持續時間不足三個月的頭痛。
5.2顱腦創傷性持續性頭痛(8A84.1)顱腦創傷性損傷引起的持續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頭痛。